女作家的爱情冒险_第七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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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第4/4页)

想给读者不同的东西,以更多的角度去看待事情!

    她们尚在用力的努力当中,即使影响力微乎其微,可是,这份理想,矢志不变!

    “你知道吗?你让某些作家变得很难生存!大罪人一个!”原颖人想到新一代作家早已取代了更早几年以前作家的位置。要不是她够稳固,早也被淘汰掉了!读者多现实呵!可是读者的现实正表示他们变聪明了,不再盲目的来多少接多少,不抗议也不选择。对小说市场也是件可喜的事;这么一来,每个作家都兢兢业业的努力,不敢混水摸鱼,努力创造自己的风格,如今谁还敢说言情小说是女工看的书?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小说也能列入排行榜中,被正式承认为文学的一种。至少,至少不要再让‘大人’以为小说对青少年有百害而无一益。”

    萧诺豁达的看向蓝天,吁道:“如今我这‘后狼’已快消褪为‘前狼’了!总有一天,我也会在另一波新潮流中变得很难生存,然后出新一代接替了我们一直努力的,永远生生不息!我多盼望呵!希望咱们的后辈更加出类拔萃。一旦我褪去作家身分,只是一个读者时,能是个幸运的读者。”

    原颖人点头。

    “是啊!就像每位好读者,天天跑书局,期待发现好作家又出书了!如获至宝的买回去,边走边拆边看边笑,那种对书的狂热,是身为读者的幸福!”也是身为作家的骄傲!在生命的过程中,知道有人曾对自己这么狂热过也就够了。该退开时,更要有欧阳修的精神…提拔出大文豪苏东坡,而不挡其路。

    “当我们不再写作时,结伴去养老如何?我买间屋子住你家隔壁!”萧诺问。“好呀!当我们走不动时,还可以差我的子子孙孙去替咱们买小说来看!”原颖人几乎已能看到彼此白发苍苍却仍沉迷小说的模样。忍不住大笑出来!

    在二十八年的岁月中,罗京鸿从不相信幸运的自己也会有哀鸣不幸的一天!

    近一星期以来,他殷勤的跑两位大作家的香闺,很体贴的、很认命的自动买来一些民生必需品,并且很不甘愿的收下她们塞来的银两与小费,降格为送货生!但那是不打紧的,至少还可以进屋去!倘若他事先没打过电话,没有经过她们同意而前来的话,存心给她们一个意外的惊喜,其下场是“意外的被轰出来!”即使买了再多好吃的东西也没用!她们拒绝任何意外的访客,如果他硬闯,必然会受到意外的伤害…虽不一定,但还是别冒险得好!免得意外的死于非命。他耶!大帅哥耶!

    可是,也许“有效期限”已经过了,大帅哥已不吃香了…罗京鸿开始悲惨的自怜!

    以前只应付一个原颖人绝对是绰绰有余的,可是谁叫他多事的扯入一个萧诺!让那怪女人也站在同一阵线的对付他,让他挫折到几乎对自我人格怀疑了起来!

    只有在公司女职员的爱慕眼光中,在酒会众多秋波中才找回一点点自信!否则,他真的快在胸前挂一面镜子,随时看看自己是不是变成了猪八戒?否则那两个平凡女子为何会视他如垃圾?他耶!有钱有貌的名公子耶!唉!

    今天的宴会是一些大学教授的聚会,他会前来是因为主办人是父亲,而且他要当大妹的男伴。

    罗素是个大美人,完全承袭了其父的数理头脑,居四兄妹中的翘楚,非常的实事求是。二十七岁了!研读完硕士后打算到德国进修;一生如果有七十年,她早已规划完毕,每一步每一步,她都已仔细算过。他不能说她是冰山啦!只是她也有些怪就是了,大概有某方面天才的人都会有某方面的严重缺乏。

    读数理的人都偏重理智与实际,所以她没有任何浪漫细胞,不过外表的美丽让人看不出来她没有任何女人味的迹象。

    “你没穿高跟鞋!”罗京鸿直直看向大妹礼服下的马靴。不必说别人了,自己家人中就出了一个不正常的。

    “如果穿高跟鞋会让我站得更稳,我会。”罗素奇怪的横他一眼。

    “那你又何必穿高统的?”

    “因为即使被人踩到也不会掉鞋子。”

    瞧!多么实际!若不是因为有很多佳丽正在偷偷对他传送爱的电波,他真的会向天花板翻白眼。

    “明天我与秦宴儒有约。”罗素突然这么说。

    “然后呢?”罗京鸿不感兴趣的问。

    “我要你带原颖人来捉jianian,不然拍下照片,造成他们误会分手也好!”“人家是写小说的,才不会那么好骗!天才美人,你这个不看小说的人恐怕不知道,这招式是破坏感情技法一百招中的最烂招,电影里已演过一百遍,电视中演过一千遍,小说里写过一万遍的超级烂招!没有人会那么好骗了。”他叹了口气,感情智障!不知这一招打那学来的。

    罗素以看笨蛋的眼光看他。

    “用招式也是要看人的。以秦宴儒那种忠厚的男人而言,很少会在有女友的情况下再与他人约会。明着说要讨论内容,实则让你拍下照片,这就是证物。只要他们感情一有不合,我就可以带他去喝酒,然后让他失身,到时不娶我都不行了,那个老实头,不会再敢有二心。”

    天呀地呀!哪一出肥皂剧呀!

    “也就是说,你要当小说中的坏女人就是了?”

    “演一出戏,却创造出台湾首位数理天才儿童,造福全人类,我的牺牲是值得的!”

    天才的反面是白痴,天才与白痴只有一线之隔!天才与白痴根本是同义名词!

    罗京鸿觉得自己没力了!懊吧!懊吧!他也来做一次坏人吧!也许到时有千分之一的机会可以得到美人投怀的好事!即使微乎其微!

    看了十来本小说之后,他才知道这招式有多烂!他觉得自己也快被白痴同化了!惫是果真计穷了,什么都好?

    其实他并没有爱上原颖人,可就是不甘心放下。而且执着了数月之久,看到她愈来愈美,但那光影却不是因为他,不禁备感不甘。不甘心她会看上平凡没钱的秦宴儒,而不是他!

    也许…他当真有些喜欢她?不不!急急甩掉那想法,见到一个名媛向他走来,他连忙迎了上去,展现翩翩的风度;见到她的狂喜与羞却,是他身为俊男一生的骄傲!他何必喜欢那个会践踏他自尊的平凡女人…即使身材非常好。唉…看不到的骨头总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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