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枭_第292章改天换地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292章改天换地 (第3/3页)



    “我想借此将官家请到洛阳暂住。”楚天涯双眼一亮,低声说道“改日我就启奏官家,说东京刚刚经历了一场大战,而且洪水淹灌之后京畿伏尸遍野,恐有引发瘟疫之嫌。再者,战乱之后国库空虚,最近我又带了二十万张嘴来东京讨饭吃,再这样下去将士们饿了肚子,唯恐生变。因此,我要请官家到洛阳暂住。一来回避瘟疫,二来以解粮荒。”

    “太师深谋远虑,卑职佩服!”身为主管钱粮后勤的三司使,这些问题都是横亘在许翰心头的棘手大事。如果楚天涯能把官家迁到洛阳、将大宋的朝廷移到洛阳,这些问题就全部都能迎刃而解了!

    一来,西京河南府做为漕运中枢,历来就是中原的钱粮屯集之地,洛阳之地遍地粮仓,哪怕全天下都在闹饥荒了,洛阳也不会缺粮;再者,洛阳雄关险道易守难攻,更有现成的宫厥官舍可供使用,就算官家与百官迁居过去,也不必大兴土木的临时建造什么宫舍房屋,可就地取便。

    当然最重要的是——谁都知道洛阳是楚天涯的老巢,他的势力全部集中在洛阳。如果将官家与朝延“暂时”移往洛阳,无疑就是在向天下宣布,整个大宋已经全在楚氏掌握之中!

    古往今来,但凡一个国家的权力中心要发生变革,上位者最爱的做的事情,无非是“废立”或是“迁都”也就是将旧有的政治格局来一次彻底的打碎,然后破而后立,组建一套新的班底、成就新的格局。

    许翰早就料到了楚天涯会有这么一手;他只是没有想到,楚天涯会想这么快就动手去办。看来武夫与儒生的处事办法,的确是有所出入。

    “太师,卑职有一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许翰有些犹豫。

    “说吧!”楚天涯微笑道“你是三司使,这种事情必须由你点头同意才行。我今日特意请你来,就是想听听你的意见。”

    “卑职以为,如今内忧外患,以稳定为首要。”许翰说道“太师与众位同僚方才走马上任,就要迁都,这恐怕会引发更多的动荡。大宋的朝堂刚刚经历了一番血雨腥风的大变革,许多司属衙门甚至一度陷入瘫痪,朝廷对地方的号令与管辖能力,已是大大削弱。如果太师在此时发起迁都,那么会让整个大宋的天下都陷入暂时的‘朝廷号令无法通申’的状态,从而就有可能会引发反叛、民变,甚至是外敌入侵。太师可别忽视了杭州那边…如果东京乱了,地方也乱了,那杭州就会趁乱而起,夺取民心、夺取州县的官员,甚至是夺取江山!”

    楚天涯一直在认真仔细的听,听完后,认真的点了点头“你说得很有道理,看来我是有些cāo之过急了。曾有人说治国如烹小鲜,但我现在还完全是个外行人。我以往用来整饬山寨与军队的那一套,看来不能在朝廷大事上生搬硬套——好,我听取你的意见,暂时不提迁都之事。但是我请官家去洛阳暂住一段时间,你以为如何?”

    “这个…倒是可行。”许翰仔细思考,小心答道“但是洛阳以北不是还有完颜宗翰的数十万大军盘踞?那里虽然有钱有粮关山险固,但也有外敌窥视。”

    “怕什么?”楚天涯笑道“就当时请官家亲临前线,去鼓舞士气的!也让完颜宗翰等人知道,我大宋的官家不是脓包。再说了,眼下女真正在涎皮赖脸的向我大宋求和,完颜宗翰那几十万大军,不敢擅动半分——我的意思,就是要让天下人都知道,从此以后,官家只会跟着我楚天涯的步伐一起走!但是你放心,我是一定会恪守臣格,不会虐待官家、做出任何不臣之举的。”

    许翰双眉紧皱,小声道:“但是太师的这个举动,在许多人看来兴许就是‘挟持了官家’,就是不臣之举了。”

    楚天涯大笑不已“如果楚某人连这点流言蜚语也扛不住、那么胆小如鼠害怕他人在背后骂我,今天也就不会住进这间屋子里了。外面那些闲人,他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去吧,我只做——我认为该做的事情!眼下大宋最重要的,就是昭令鲜明、中心显著。我要让天下人都知道,大宋的朝廷还在,大宋的权秉已经由楚某人牢牢掌握。但凡有外国使臣,尽管来洛阳面君;但凡有国家大事,号令尽出洛阳——许相,你还没明白我的意思么?我要将天下人的注意力,从杭州转移到洛阳来!”

    许翰顿时恍然大悟“原来如此!…的确,太上皇南渡,无疑已是惊动天下,令万众瞩目。许多人都在心上猜测,大宋是否就会从此有了两个朝廷?东京这边不能没有任何作为,从而让杭州抢去了所有的注意力。官家西迁入主洛阳并有了洛阳王这个强大无匹的大靠山从旁辅政,这同样也是一件大事——杭州那边如果必有任何不轨之举可就要仔细惦量,会否触及到洛阳王的底线,从而引发战争了。”

    “没错。”楚天涯眉眼一沉“我就是要借用此举,向杭州示威——你们敢携款南渡,我楚某人就敢挟帝西迁。你们要是敢在江南闹腾,我就敢让官家下旨,名正言顺的发兵征讨——让你们尸骨无存!”

    听到最后四个字,许翰吸了一口凉气,心忖道:铁腕治国,挟天子以令诸侯,这便对了!…这才是眼前这位年轻太师的,一贯风格!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