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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第1/2页)
第十二章 “就是她对不对?”李钢说。 “谁?” “你离家出走那段时间,救过你一命的女人。” 李钢的话让门外的叶倚心不由自主的止住了步伐。 救过牧少骅一命的女人? “你怎么猜到的?”牧少骅沉默了一会儿才说。 “你有一阵子没去那个公园了。” “就这样?” “这样就足够了。我比任何人都知道你对那个人和那件事的重视,为了她,你甚至甘愿一个人留在台湾而不跟夫人一起去美国,不是吗?” “我本来也没打算要留下来,只是想在临走前去跟她说一声谢谢而已,没想到她却好像突然从人间蒸发了一样。” “即使她真的从人间蒸发了,这些年来你也没放弃过找她,不是吗?” “其实说实话,我已经放弃了。” “放弃的话,为什么还常去那个公园?” “大概是习惯吧。” “那你也习惯一找到人就对人以身相许?” “是呀,想不到我是这么老派的人吧?” “为报救命之恩而以身相许的确很老派。叶倚心一定作梦都没想到,当年随手救了个流狼汉会断送掉自己的一辈子,真是好心没好报,早知道就不救了。” 站在黑暗客厅中的叶倚心不由自主的向后退了一步,再一步,头轻轻地摇了一下,再一下,脑袋一片紊乱,难以置信。 流狼汉?为了报恩,以身相许?这是什么,他们到底在说什么? 当年?哪一年?她什么时候随手救过一个流狼汉了?她——她记起来了! 在她高三快要毕业那一年的某个晚上,她因为mama又跑来跟她借钱而心情烦躁,那时候的她还没那么认命,甚至有点叛逆,一气之下就跑了出去,然后在附近公园撞见了一个群殴事件。 多人打一人的结果,不用多说,那个被打的家伙几乎去了半条命,身上还有刀伤,血流不止。 基于人道精神,她不仅替他叫了救护车,还把帐户里仅有的两万块领出来,一并送给他。 反正与其被mama拿去不知道什么地方浪费掉,不如用来救人。她当时是带着叛逆的心态这么想的,但过几天恢复理智之后就后悔莫及了,可惜覆水难收。 这几年来,她其实还是经常想起这件事,但想的却不是那个被打得遍体鳞伤的家伙,而是她的两万块。 那个家伙…就是牧少骅吗? 她完全不记得他的长相,不仅因为当时是晚上,更因为那时他被打得鼻青脸肿,连眼睛在哪儿都快看不出来了,又怎看得出他的模样? 他一直都在找她吗?为报救命之恩,然后以身相许? 所以不管她长得像路人甲还是路人乙,姓丁还是姓叶,叫绮玉还是倚心,对他而言根本没有差别,因为他的目的就只是找到当年的救命恩人,然后以身相许,就这么简单。 无关长相,无关姓名,无关——爱。 叶倚心面无血色的呆站在暗黑的客厅中,感觉心痛。 她要的不是他的感恩,不是。 她摇着头向后退,一步,两步,停住,然后泪眼模糊的最后一次再看半掩房门的书房一眼之后,安静地转身离开。 这里已不是她的家了,再也不是。 牧少骅,再见了。 四个月后 山很绿,天空很蓝,清新的空气中透着一种慵懒的气息,让人们生活的节奏都慢了下来,这就是花莲。 叶倚心都到这里待了四个月了,却依然有点不习惯大家做事慢半拍的闲散态度。 不过倒是发现了,这里真的很适合有些懒散又爱交朋友,喜欢用夸大方式和人说话、聊天的mama和叔叔。 这里是花莲“梦想休息”民宿,是mama和叔叔躲债跑到花莲来之后所遇到的贵人所开的民宿,两个人就这么好运的在这里落脚兼工作的待了下来。 而她呢,则是在那天离开牧少骅家之后,正茫然不知该何去何从时,接到mama久违的电话与关心,用被他们连累到无家可归要他们负责的理由,也跟着来到了花莲。 罢到这里时,她大多时间都在发呆。生平第一次这样浪费时间。 然后突然某一天,她发现了一件自己不得不振作起来的事,这才跑去找了份工作,让生活逐渐正常起来。 饼去这段时间,她没有跟任何人联络,因为不想让他有任何机会找到她。 对于他为了报恩而对她以身相许这件事,她大概想了八百次,还是没办法接受。 这事可大可小,或许他现在是很认真的在看待它与对待它,但是谁能保证在未来的某一天,他不会遇到真爱,然后用一句“对你的恩情应该已经还够了”之类的话来离弃她。到时候,她还能用什么名目来留住他? 她不想让自己走到那么悲惨的一步,更不想当一个挟恩图报的女人。 倘若他真的那么在意她当年救他的事,那么他花了七十几万帮她解决地下钱庄的事,也足够抵销那恩情了,因为他救的可是三条命。 不,那时是三条,但现在——她伸手轻轻地抚上自己已经有些隆起的小肮,嘴角轻扬的纠正地想,是四条。 她怀孕了,想不到吧? 对呀,连她自己都想不到才那么一夜而已,她就中标,怀了他的孩子。 这个小宝贝来得非常突然,但却给了她的人生一个全新的目标。 她想当一个好mama,一个绝对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和自己一样在被忽略中长大的好mama。她的孩子将会拥有她全部的爱与关注。 令她比较讶异的是,mama在得知她怀孕的事之后,竟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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