呸呸龙凤配_第三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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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第3/5页)

姑妈新开的店就在这附近不远,刚好大家走路过去。”

    姑妈?新开的?仲蘅立刻在心里哀号起来,为什么我要去当小白老鼠…。

    不过洛湄跟岚枫早已经在电梯里挥手等他。洛湄的脾气不是好惹的,他只好快快又跟上去。

    好在洛湄的火暴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大多坏脾气的人都有这个共通点,怒气可以在瞬间引爆,也可以很快退火,今天跟你吵了架,明天就忘了昨天跟你吵过什么了。

    当然我们洛湄也不例外。而且她忘得更快,才刚走出饭店大门,她早把r。张给丢到台湾海峡去了。

    岚枫深知洛湄这个个性,也因此她才有胆量在这时候惋叹似的说:“唉——原本以为我可以去当摸del的。”

    “其实想当摸del,也应该找一家正当的经纪公司才对。”仲蘅好心肠的开口了。“我认识一些传播界的人,也许可以请他们替你介绍一家有保障的。”

    岚枫眼中突然光采焕发。

    “真的!谢谢,谢谢。唉,早认识你就好了,刚才也不必去跟人吵这么一架。”她往皮包里努力翻着,很积极的翻出一张照片塞进仲蘅手里。“这是我的照片,照片后面有我的电话、住址,你不要忘喽。”

    洛湄笑说:“我真输给你了,一心一意想当明星,学校的话剧社、歌仔戏社的女主角你还当不够吗?”

    “当然不够。”岚枫想都不想就回道。那么一点点观众,怎么能满足她的明星欲呢?

    不过这些话倒给了仲蘅一个意外,遂问道:“你们都还在念书?”在他的印象,戏班的女孩不都没念过什么书。

    “意外吧?吓到你没?”洛湄猜出他话中的意思,水灵的眼眸促狭的瞟了他一眼。“顺便再把你吓死好了,我们两个都是英文系的,大二。我呢,晚上在家里唱歌——仔——戏——”

    “而且洛湄还拿过学校奖学金喔。”岚枫得意洋洋又补了一句。

    仲蘅愣了一下,不晓得该怎么回答才好,像洛湄这样一个既特别又秀致的女孩在戏班唱戏实在可惜了些,他只好自我安慰的说道:“反正念书时候打打工也无所谓。”

    “不是打工喔,”洛湄挑了挑眉毛。“这个剧团是我妈的,我又是老大,当然这个剧团以后也是我的。”

    仲蘅快受不了了,他噼哩啪啦讲出一堆他一直很想讲的:“你还很年轻,书念得又不错,你将来可以有很多路好走,为什么要把自己埋没在戏班里呢?你可以只把唱戏当兴趣的。”

    “偏见!你想说的是,不管做什么都比唱戏好是不是?既然要去唱戏,读那么多书干什么?”洛湄啐他,但出奇的并不生气,她边走边用脚踢着路上的小石子。

    洛湄的确说中了他潜意识的想法,所以仲蘅不置可否的耸耸肩。

    “我不怪你,因为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更何况你是书香世家,豪富人家的子弟,连生活都比较高级。可是就是因为大家都这么想我就更要读书,你懂不懂?为什么拍电影要读那么多书?为什么歌剧女高音要音乐系毕业?都什么年代了,同样是戏剧,我们就比较低级吗?”

    又来了,慷慨激昂演讲似的,仲蘅虽然不像洛湄所说的那样“连生活都比较高级”可是他仔细反省了一下,果真他也有洛湄所说的那种“偏见”下意识里觉得唱戏是个满糟糕的行业;诚如洛湄所讲的,都什么年代了,他的观念还这么逊吗?

    仲蘅这人有个好处,他也许从小不知民间疾苦,过的是那种专用司机接送上学的日子,自然观念跟正常人有那么点差异,可是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才是唯一正确的,也因此他会愿意很诚恳的跟洛湄说一句:“抱歉,其实我没有贬低你的意思。”

    洛湄晶莹的眼睛睨了睨他,笑言:“我原谅你。因为你很诚实,我讨厌那些嘴上说的是一套,实际上做的又是另一套的人,像刚才那个张先生。你就不是这样,至少你很真。”

    仲蘅淡淡一笑,声音却变得很低很柔:“谢谢,我把这当成是赞美。”

    洛湄深吸一口气,闭闭眼睛,他的口气是那么的温柔、优雅,充满魅力,她可以感觉自己藏在胸口里的心又开始敲敲敲…噢,她再听他用这种声音讲话,肯定会晕倒在马路上。

    她倩倩一笑,忽然安静下来了,仿佛有一种和谐而温柔的气息包围着他们两人…。

    岚枫霎时发现,她好像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一个电灯泡。

    好在洛湄姑妈的店就在前面了。是一家小小的面店,因为新开张,非常干净,洛湄愉快的跳进店里,往炉前一位胖胖的妇人身边一站:“阿姑,我带朋友来捧你的场啦。”

    “喔,好好好,坐哪,别客气。”

    生意还不错,洛湄的姑妈很忙,不过她还是眉开眼笑,很热心、好客的招呼他们。

    小店里自然没有什么豪华的装潢,洛湄为了这个向仲蘅笑道:“不好意思了,请你吃小馆子,会不会委屈了你这位大少爷?”

    “别把我当成异类好不好?”

    仲蘅皱皱眉头,很快的率先坐下。倒是岚枫,因为下午兴致勃勃要去见模特儿公司的张先生,特地穿了件设计师设计的洋装,袖子散开,很特别,却很麻烦,只见她很辛苦的在挽着袖子,又怕弄皱衣服,又怕吃饭时弄脏了衣服,只见她又要拿筷子,又要卷袖子,忙得很。

    洛湄兴致不错,拿起筷子敲打着节奏,调侃岚枫的唱了两句:

    筵上佳人牵翠袂,纤纤玉手拈新蕊…。

    洛湄的嗓子有年轻女孩的珠玉圆润,可是因为她的个性使然,又多了种透明干净的脆度,煞是好听。

    就算仲蘅这种听不懂戏的,也觉得实在是悦耳至极,忍不住由衷赞道:“我想你一定是真的很喜欢唱戏。”

    洛湄嫣然一笑。

    “当然喜欢,我从小唱到大的。其实歌仔戏也满美的,只是这些年真的没落了,再加上是民间艺术,许多人总觉得上不了抬面;不过时代不同了,如果能精致化一些,应该可以吸引很多人。”

    仲蘅不点头也不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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