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婚盛宠:前夫,请签字_第146章三婚盛宠:前夫,请签字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46章三婚盛宠:前夫,请签字 (第1/2页)

    第146章 日出

    这场雨像是要淹没这座城市般的汹涌,湖边的那条细窄的石子路坑坑洼洼,水流缓缓的流淌着,空隙很快被填满,雨帘越发迷蒙起来。

    到处都是呼喊声,原本在帐篷里等待的女人们全部出来寻找着。

    “向琛哥!”纪忆最先看到向琛,她一声喊,众人都看了过去燔。

    向琛背着江心晴走过来,江心晴像是昏了过去,额头有一滩血,趴在他背上一动不动,江心澜心下慌了,急喊:“快送她回帐篷!”

    几个女人手忙脚乱的在后背托着,向琛大步朝前跨,很快就到了。

    “江心晴!”江心澜晃着睡在那里毫无知觉的人,紧张之色溢于言表。

    她掉头问向琛:“她怎么了?”

    “在湖边发现她的,目前还不清楚情况。”向琛抿唇回答。

    纪忆第一时间联系了医院,江心澜则是不停地喊着:“江心晴,你快点醒醒!窠”

    许是她的呼喊起了作用,江心晴的睫毛动了动,紧接着睁开了双眸,可下一秒却惊恐的坐了起来!

    “小雅!”

    她这一声惊呼,让众人都怔了片刻,互相看了看,没看到梁青雅!

    向琛早就发现梁青雅还没回来,正准备冲出去找她,听到这一声满是恐惧的喊声,他的心缩得更紧,回头看江心晴。

    江心晴的视线凌乱的落在每个人脸上“小雅呢,她有危险,艾伯他…”

    向琛冲了出去。

    “到底怎么回事?”江心澜急问。

    江心晴的眼泪就流了下来,胡乱的摇头“艾伯他回来了!他要伤害小雅!”

    想起刚才那一幕,她仍旧胆颤心惊,之前她已经见过一次艾伯,可那一次她只是与他擦肩而过,她以为只是人相似而已,可那种死亡的气息怎么可能会有第二个人有?

    她已是恐惧到极点。

    后来,她听到小雅说到吸毒,她觉得事情严重了。

    就在刚才,她跟艾伯面对面站着,那张脸光是看着就让她的心提到了嗓子眼,特别是他脸侧的那一道疤痕,她化成灰都不会忘记,那是当年她用刀划上去的!

    “晴晴,我们很多年没见了。”艾伯慢慢朝她走过来。

    她就一步一步朝后退“你…你想干什么?”

    艾伯歪着嘴角笑得诡异“你以前一点都不怕我的,为什么现在这么怕我?”

    她被逼近,双唇不停的颤抖着:“你害死了秦知遇!”

    “晴晴,我才知道你跟他有一个女儿…”

    “你不准伤害小雅!”

    “我已经见过这个女孩儿了,很漂亮,跟你年轻的时候很像…”

    “求你不要伤害她!”

    “可她的身体里流着的血有一半是秦知遇的。”

    艾伯逼迫她看着自己脸侧的疤痕“你看,你留给我的就只有这一道疤痕。”

    她挣扎,反抗,没用,她的力气对于艾伯来说,实在是太小,艾伯固定着她的手,从腰间取出一把匕首来。

    她瞪大了双眸,瞳孔里映照着他嗜血的那张脸。

    “你留给我的东西,我还给你怎么样?”

    她认命的闭上双眼,疼痛算什么,一道疤痕又算什么,只要小雅没事,都值了。

    艾伯用刀柄拍了拍她的脸蛋,笑着:“还是像从前一样不怕死,这股倔劲我怎么就这么喜欢呢?”

    她紧紧地缩着双眸,刀口只要变换一个方向,她可能就会死,或者毁容。

    艾伯笑得更猖狂“我怎么舍得伤害这么喜欢的一个你呢,母债子还,不知道梁青雅脸上多了一道疤痕会是什么样子…”

    “艾伯,你这个疯子!”她再也镇定不下去,仿佛疯了。

    他们在雨中纠缠,雨越来越大,她嘶吼着,艾伯一次次的避开她,匕首被举得高高的,她捶打着,撕扯着,他就任由她撒泼。

    她脚下一滑,一个跟头栽了下去。

    之后就没有了意识。

    “怎么办,小雅会不会出事,他是个疯子,他恨秦知遇,他一定不会放过小雅的!”江心晴绝望的哭着,完全没了主张。

    江心澜拍着她后背“别怕,向琛不会让小雅有事的。”

    江心晴朝她看过去,眼眶模糊得看不清她的模样,可这一刻,她终于不再压抑自己,趴在江心澜胸口肆无忌惮的哭起来。

    家人是什么,是在你手足无措的时候会陪在你身边的那个人,是不管曾经经历过多少风风雨雨,都依然会贴在心上的人。

    江心澜湿了眼眶,想哭却生生的忍住了,她不能在这个时候软弱,她是jiejie。

    爸爸临死前说过,要她一辈子都好好照顾meimei。

    她已经失信了这么多年,这么多年了…

    向琛找到之前的地方没有看到梁青雅,他喘

    着粗气转了一圈,她去哪儿了?

    出事了!

    所有的理智都不复存在“梁青雅!”

    怎么可能会有回应呢。

    这一场搜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