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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2/3页)
的脑袋会突然被摘走。 家里的保全还是得重新部署才行,至于姚瑶和丁络的恋情…丁兆不担心,三个月后,姚家所有人的名声都会变得比臭水沟更臭,他甚至可以让姚家人下半辈子都在监狱里度过,姚瑶不会再有机会来诱拐丁络了。 “好吧!既然你们已经…我不应该打搅你们约会。”丁兆现在就像一个慈祥老人的样子。“你们继续,我年纪大了,要早点回房睡觉了。” “父亲,我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偏偏丁络还不放过他。“姚瑶怀孕了,今晚我们就是在讨论这件事,我想,我跟姚瑶要尽快结婚才行,我不能让我的孩子变成一个私生子。” “怎么可能?!”丁兆脸色大变。 丁络十九岁那年曾经发生过一场意外,他受了重伤,当时为他治疗的医生就说过,这不会影响他的性能力,但在生育能力上,他让女性受孕的机率将会比一般人低上许多。 这不是说丁络就无法为丁家传宗接代,那位医生也说了,丁络的精虫只是变得比较少,不是全没了,即便他不能以一般方法生育,起码试管婴儿是绝对可行的。 可现在…丁络居然让一个女人怀孕了,尤其那个女人还是姚瑶。 丁兆在心里问候完姚家的十八代祖先后,努力平复了一下心情。“阿络,你得跟我仔细解释一下这件事。” “当然,父亲,但请让我先送姚瑶回去。孕妇不该熬夜,那对母亲和胎儿都不好。”丁络脸上还隐隐泛着一股将要为人父的喜悦光辉。 但只有老天知道,从他开始编派那一大串有关与姚瑶来电、约会乃至怀孕的谎言后,他的腰就已经被她拧到黑青了。 偏偏,他还不能表现出丝毫的不妥,万一让丁兆察觉他说谎,姚瑶就完蛋了。 他努力地忍耐又忍耐,可是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他已经痛到眼前开始冒冷汗,他怕当他的耐受力达到极限,身体的保护机制会自动启动,让他昏迷过去,届时,他所有的努力便白费了。 他又向丁兆鞠了个九十度的躬后,便拉着姚瑶往外跑。 ******--*** 才离开丁家,可能连十步远都不到,姚瑶就冲着丁络发火了。 “为什么说我们正在交往?还说我怀孕了?明明…唔!”她的嘴巴被丁络给摀住了。 丁络一直摀着她坐上了一辆计程车。 “先生,请问去哪里?”计程车司机问。 丁络看了姚瑶一眼。“地址。” 她恨恨地瞪着他,想在他的眼里找到…哪怕是一丝污秽或阴谋都行,她就可以给自己一个理由,揍他一顿,然后跳车逃亡。 偏偏丁络看着她,很认真,就像…真是见鬼了,她在丁络脸上看到当年她爷爷指着那望不尽的田园,诉说着有朝一日要改良出比越光米更好的稻种,要让台湾米放在高级百货公司里,就像那些洋酒一样,被深深地珍视。 稻米,那维持着台湾两千万人口生活的粮食,它不该被当做贫贱的代名词。 人们总说,没钱,了不起我去吃白饭。菜跟rou可以有一定的身价,但米…没有人重视它。 但姚瑶的爷爷以自己是个种田人为荣,他认为,稻米既然能够在千百年来喂饱无数人的肚子,更曾让地方官进贡入朝廷,它的价值已经无庸置疑。 现在的稻米欠缺的是一种更甘美的滋味…也许还要带些高贵的香气,当然,丰富的营养也是不可或缺…让人们重新爱上米、并且发自心底重视它。 然后,米会重新拥有一个新的身分地位。姚瑶的爷爷期待着有一天,姚家田地里生产出来的稻米可以拿来跟松阪牛、法国鹅肝相提并论。 所以他一辈子都在想办法改良稻种,可惜直到他死亡也没有成功。 姚瑶发誓要实现爷爷的心愿,所以面对农作,她有着一股一往直前的悍勇。 而丁络,这样一个老是傻笑、对父亲唯唯诺诺,看起来就像个蠢蛋一样的大少爷,身上居然也拥有跟爷爷相似的味道。 姚瑶感觉她遇到了一个同伴,但怎么可能? 她不愿相信,可是她也无法再与丁络针锋相对下去。大概过了五分钟,她终于不甘不愿地吐出了一串地址。 司机点点头,一脚踩在油门上,车子往目的地驰去。 丁络沈默地看着路边飞逝的景致,良久,长叹口气。“你不该夜闯我家的,你知道那是个什么地方吗?你很可能直着进去,却连条完整的手臂都无法被送出来。” “得了,丁先生,我当然晓得自己闯进了一个强盗窟、土匪窝。可你当我是吃饱了撑着去找乐子吗?要不是你家老头子处心积虑想骗光我父母的钱,我也不必冒这样的险上你家去寻找证据,说服我父母,别与虎谋皮,小心被啃得连骨头都不剩。”姚瑶是极尽轻蔑地讽刺他。 就算丁络刚才救了她,但一想起丁兆的所作所为…即便丁兆没受过任何一次法律惩罚,他的资料是清白如水,但他在商场上狠辣无情,让几百家中小型企业倒闭,让几千个员工失业,甚至逼退自己公司的老员工,只因为他们临届退休年龄了,再让他们在公司内多待个一年半载,他将必须付出大笔退休金。 丁兆宁可花几十万去买条名种狼犬在家里养着,每天喂牠们牛排吃,也不愿给为他辛苦多年的员工们丁点钱养老。 丁兆是个彻头彻尾的大坏蛋,而身为他唯一继承人的丁络…说难听点是,老鼠的儿子难道还能变成龙飞上九天? 丁兆是只可恶的老鼠,丁络同样地也是只只会在地上捣乱、随便打洞的鼠嵬子。 这便是姚瑶对丁家父子的看法。 丁络低下头,沈默了。 从姚瑶的身影出现在丁家门口的那一刻起,他就发现丁、姚两家间出了某些事情。 他暗地里观察父亲的行动,发现父亲终于对姚家那笔从天而降的庞大财产动手了。 其实丁兆对姚家的垂涎由来已久。一个种田人,突然因为土地重划而变成亿万富翁,偏偏又不懂得韬光养晦,每天过着奢华浪费的生活,谁能不眼红? 当然,姚瑶例外。她是姚家脱离农人身分后,唯一还肯拿着锄头去垦地的人。 她喜欢衬衫牛仔裤胜过晚礼服,喜欢布鞋胜过高跟鞋,如果给她一条钻石项链和一包天然肥料做选择,她最后一定会扛走那包肥料,而把项链捐给某个慈善机构。 她是个特别的女人,他非常了解她,更欣赏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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