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魔霸世_第六百九十七章伪造枪魔霸世份我的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六百九十七章伪造枪魔霸世份我的 (第3/3页)

。数量少了不少。而且,绝大多数都是少位混沌主。”

    林锋沉睡了八百万年。这八百万年来,本源宇宙当中诞生了不知多少混沌主。要知道这个本源宇宙中超过半数的悬空大陆上的普通生灵,都拥有着先天神祗级别的修为。八百万年来出现了许多强大的混沌主,在祂们的带动这下,在大量的混沌气息中蕴含的能量的辅助下。有太多太多的少位混沌主诞生了。

    而少位混沌主们相互厮杀吞噬,就不难诞生出中位混沌主来。中位混沌主再厮杀吞噬,又诞生出上位混沌主来。

    平均吞噬一万多名少位混沌主,就可晋升为中位混沌主。八百万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足够诞生出相当数量的上位混沌主与非常多的中位混沌主以及海量的少位混沌主了。

    除此以外,天外混沌中有混沌意志蕴育。诞生出了许许多多天生就强大的混沌主,还有极古老年代以前的混沌主们不断诞生。这才导致如今的本源宇宙中混沌主数量之多。

    据林锋粗略估计,当年至少有三千个大千宇宙,加上当年的无数混沌主。每个大千宇宙内蕴几十亿亿个晶壁宇宙,那三千个就是超过十万亿亿个晶壁宇宙,再加上当年的混沌主,数量就更庞大。这么多庞大晶壁宇宙后凝聚成了后世的“天外混沌”,现在这天外混沌再重新蕴育出混沌主来,这数量就会变得非常之可怕。

    如果全部蕴育少位混沌主,每个少位混沌主都只有十二万九千六百宇之力,那就至少有超过一亿亿名少位混沌主。如果全部都蕴育成中位混沌主。就至少拥有一万亿名中位颠峰混沌主,如果全部蕴育成上位混沌主。就至少有一亿名颠峰上位混沌主,如果全部蕴育成为太位混沌主。将有超过万名颠峰太位混沌主。

    如今的本源宇宙当中只出现了不足十名大千宇宙之主,还有若干太位混沌主及其它级别的混沌主,数量远远未够。只要有足够的时间,还会有更多更多更多的混沌主诞生。

    “这是一个亿万万纪元都难得一遇的大时代,是强者辈出的大时代。这个本源宇宙当中,在未来无数年内,肯定还会有许许多多的强者诞生。这些强者当中,必定不乏大千宇宙之主级别的强者。”

    林锋心中这样的念头越来越明确,同时,也隐约有些明白,那些大千宇宙之主们为何会选择弄出这么一个“联盟”来了。

    “大时代的趋势不可阻挡,本源宇宙之庞大,就算大千宇宙之主也不可能监控到任何一处。天外混沌不断蕴育出新生的混沌主,指不定哪位混沌主体内就蕴着沉睡的大千宇宙之主的意志。这样的情况无法阻止,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控制。所以,在未来相当漫长的一段时间内,谁掌控了联盟,极可能就可以控制本源宇宙。最起码能够制约无数新诞生的混沌主。”

    林锋长吁了一口气,心中慨叹:“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这本源宇宙蕴含的能量与种种资源实在是太丰富了,居然能够支撑那么多的混沌主诞生。而且极可能我计算得还少了…

    “如此多的混沌主,也唯有在本源宇宙才出现。在各个大千宇宙内部,很少会有太多的混沌主级别强者出现。因为大千宇宙内部没有这么多的资源支撑。那大千宇宙内部如果让太多的混沌主呆在里面,不是耗尽大千宇宙内部的资源,就是要那大千宇宙之主亲自外出搜刮资源给它体内的别的混沌主们使用。这岂不是让大千宇宙之主当保姆管家?也难怪如今的大千宇宙之主们,往往会让自己的属神放在外面,很少放在内宇宙当中。

    “而我,拥有超念力,却是不同。当然,现在是追求实力高速进展的时期,等到我成为大千宇宙之主以后,说不定又会不同了。”

    林锋想着,却已经飞到了另一个浮空的混沌大陆附近,神念释放笼罩住整片大陆,没发现多少强者,便再次将体内的混沌主们派出。

    一干属神冲杀,将整个混沌大陆上面的所有生灵统统掳尽,最后甚至连整块混沌大陆都拆掉,收了起来,搬回林锋的体内当中。

    就如蝗虫过境,林锋所过处,就连混沌气息都收拢进体内。

    如此嚣张的行动,自然激怒了那个前来混乱之域“办事”的太位混沌主,当下就带着大军朝林锋这边追杀过来,巡着林锋的留下的足迹,一路追杀。

    但林锋隐匿工夫极了得,有时就算那太位混沌主带着大军从旁冲过,都发现不了。

    如此,又肆虐了一段时间,混乱之域真个混乱了起来。这里复复杂杂的势力先是被那太位混沌主整顿并连根拔起,现在再被林锋搜刮一遍,不过当初是什么什么混沌主,都被林锋统统抓起来,甚至连那太位混沌主的手下属神,林锋都一体擒拿,夺其躯壳,放逐其魂。

    那太位混沌主抓狂了,愤怒了,逼不得已只能向联盟求救,并要求联盟下达通缉令抓捕这边这名混沌主。

    只可惜,林锋故意暴露出一个虚假的形象,虚假的神念波动,还有虚假的姓名。这个通缉令对他都没什么作用了。

    “嗯,可以了…见好就收。不能最后把大千宇宙之主都引来,这边的情况就先这样,先进入联盟当中吧。”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