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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一章猎狼 (第2/2页)
,用来护膝盖和脚踝。另外,又把熊皮也穿孔系了起来,由于这头黑熊身高巨大,只躯干部分用来包裹萧弄晴也绰绰有余,便割下矮小地双足部分的皮毛同样拿来护膝。 弄完了一切,天已近黄昏,伏幻城匆匆地吃了一条狼腿,就要出去。 萧弄晴不想让他这么晚还出去冒险,一来晚上气温更低,二来怕在夜间出没的动物会更加凶猛,而人的视力总是难以和动物相比的。 然而伏幻城却坚持要再走一趟,说有了狼地残躯,他不必再去四处搜寻,只要守在诱饵附近的树上等待猎物即可,不会有什么危险。萧弄晴只能嘱咐他多加小心,又找出那只小电筒让他戴上,然后孤独地在洞内等着他回来。 从昨天苏醒后,她一直都没走出这个山洞过,她不知道,她还要在这个山洞里呆多久。却很清楚,如果找不到足够御寒之物,伏幻城是不会让她走出这个山洞的。 由于天色渐晚而颜色也初见发暗地雪地中,伏幻城提着一条狼的残躯小心谨慎地来到早上发现三条狼的地方又顺着狼的足迹往前行进了一段,然后选了棵树藏了起来,静静地开始等候。 那三条被驱逐的野狼身上的伤口还很新鲜,附近很可能就有个狼窝,就算引不来狼,能引来其他有皮毛的动物也不错。他披上狼皮差不多就可以抵御寒冷,但萧弄晴没有丝毫武功,又是在那个不论冷热都能用空调调整温度的时代生活,乍一来到如此严寒天气,她娇嫩地身体是绝对吃不消在雪地里行走。 山风呼呼地刮着,夜色如灰色的罩子般,一层层地笼下,原本就不明亮的天色很快就更暗了。 伏幻城如天生是树的一部分般隐在树杈上,轻微而均匀地调着呼吸,仿佛在吸着秋天的凉爽空气。一只手松松地放在袋中,那里有十几块婴儿拳头般地石子。手枪虽然好,但子弹有限,打黑熊和野狼时他已用掉两发,剩下的必须省着用。 突然,左边地树林里传来轻微的动静,伏幻城立刻提起了警戒。 一头身材略小的狼先跑了出来,试探着慢慢地靠近死狼,然后嗅了嗅,却没有进食。伏幻城没动,看着它反复地试探,绕着死尸转了几圈,然后继续试探地咬了一口,耳朵却尖尖地竖着,始终很有耐心。 也许是第一次看见有现成的被剥了皮的猎物,那只狼不敢随便轻信这样的好事,又僵持了好一会后,那狼才慢慢地放心了,然后忽然仰头嚎叫了一声。随着它的呼叫,四下很快就传来一阵极轻的脚步,一头、两头、三头,连先来的这只算在一起,竟然一共有四头公狼,狼群汇合后,相互交头接耳了一下,终于放心地开吃。 是时候了! 伏幻城轻轻地抓起石头,劲道一发,石头快速地划过空气,那头最大的狼立时应声倒地。其他三只狼顿时慌了起来,急退着仰头四看,连连嚎叫,伏幻城左手供应,右手连发,其它的三只也很快哀声倒地。 伏幻城跳下树,没有浪费一点时间,立刻就着雪光就地剥起狼皮来,连带的也割下不少狼rou。在他离开的时候,四周的山头此起彼伏地响起了不少狼的回应,有一些明显地已跑到了附近。 伏幻城迅速地折下一蓬松枝一路清扫着自己的痕迹,然后绕了圈子回到山洞。 狼有时候是一种特别聪明的动物,从今晚的冒险看来,这个狼群最起码是十几只以上的群居团体,今晚他最好能多留神些。 这是有史以来装备最齐全的穿越,这是有史以来最无耻的主角,这是有史以来最彪悍的酒娘! 勾搭皇帝算什么本事?看我奴役三国群雄! 刘备啊,去把厨房的盘子刷了; 曹cao啊,大厅的地板好像还没有扫? 赵云啊,过来给我捶捶背, 周瑜啊,听说你擅长唱小曲?来给本酒娘唱一个。 干嘛,你们想造反?今天晚上的酒还喝不喝了?! 对了对了,我们的目标是什么? 抢粮!抢钱!抢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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