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四章没有户口我是谁 (第1/3页)
第四章 没有户口我是谁 2006年6月12日,记者询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高洁,李志伟的户口问题有没有着落时,高洁法官无奈地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说:“太难了,找不到李志伟的生身父母,李志伟就依然找不到落户的地方。” 在此前的几年里,这位刑庭法官一直在为李志伟的户口问题奔波,她曾经带着李志伟来到河北定州“认祖归宗”却遭遇了无限尴尬。23岁的李志伟5年前曾被高洁依法定罪,她没有想到这个年轻人的命运便开始和自己联系起来,为了寻找这个年轻人究竟“从哪里来”高洁法官心力交瘁。 李志伟至今没有户口,没有身份证。依照我国法律,他是必须承担责任的公民,可以被判罪;但刑满释放后,在中国的社会环境中,他却不是公民了,无法生存… 我不知道母亲是谁,我从来也没见过她! 时间回到2001年8月1日上午10时,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小法庭。刑事法官高洁一袭黑色的法袍,像平日一样准时坐在法台中间。两分钟后,上诉的犯罪嫌疑人李志伟被带进法庭。 “姓名?” “李志伟。” “出生年月?” “1981年7月4日。” “职业?” “无业。” 据李志伟供述:他自幼疏于家教,小学毕业后便辍学在家,最后成为街头狼子。不久,父亲李建业又因涉案而被判刑入狱。爷爷奶奶年事已高,失去管束的李志伟从13岁起便狼迹于街头巷尾,李志伟照着电视上看到的情形,召集几位“哥们”成立了一个名为“三合堂”的帮会组织。对外声称,周围几所初高中学校的学生,谁能每周交上10到25元的会费“三合堂”便能保护他们不受别人的欺侮,还能帮他们“铲事”到手的“会费”大都花在了李志伟自己身上。一审案卷显示:最小的一笔只有10元,但最高的一笔竟高达2000元,累计达8000余元。正是最后那笔过于高昂的2000元“会费”一位“会员”万般无奈报了警,李志伟及其“三合堂”被公安机关连窝端掉。 一审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李志伟有期徒刑2年,但李志伟认为自己当时尚处年少,觉得判得有些重,因此而上诉,希望政府再给他一次机会。 二审提讯很快接近尾声。为使这个刚满18岁的青少年被告人能够深刻地了解因为自己的过错给自己的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帮助和感化他悔过自新,高洁平和地压低声音进行帮教:“你想想,像你这个年龄,正是长知识和长身体的好时光,不在学校好好念书,将来没文化没学历,上哪去找工作?” 李志伟答:“不是我不想上学,是没有学校要我?” “为什么?” “我没有户口。” “没有户口?你都这么大了怎么会没有户口呢?你父母没给你上户口?” “我没有父母。”李志伟一脸木然,出奇地平静。 高洁一下子就打了个激灵“那你在公安机关供述,你的父亲是李建业,这是怎么回事?” “我是一直这么叫他,但他不是我的亲生父亲。我的爷爷奶奶也不是亲的。” “那你为什么在李建业家生活这么多年?” “我不知道。” “那你母亲呢?” “我没有母亲。” “没有母亲? “我不知道母亲是谁?我也不知道她在哪?从来也没见过她。” 这样的回答真是匪夷所思,虽然对于本案的审理并无任何影响,但高洁还是觉得有必要把李志伟的家庭背景搞清楚。李志伟说:“我只听说我mama的名字叫李秋月,但据说她在我一岁多的时候就离家出走。我从小就生长在北京的李建业家,我也一直叫他爸爸,可他从来都不承认我是他的儿子,所以我的户口也就一直没在北京报上。到现在,我连自己的身世都不清楚。我是谁?我一直想知道,可是没有人告诉我。”说完这话,李志伟很痛苦地低下了头。 凭着多年的审判经验,直觉告诉高洁,李志伟没有撒谎。但“我是谁”短短三个字,仿佛一记敲在心头的重锤,使高洁猝不及防。 一个犯罪嫌疑人,面对法官却大声地反问“我是谁”这背后必有隐情!为了进一步地核实李志伟的身世,讯问后的第三天,高洁便带着书记员走访了李志伟捕前居住地所在的居委会。居委会的答复证实了李志伟所讲的一切。 李志伟的“父亲”叫李建业,无业,因盗窃罪现正在监狱服刑。十几年前,他把李志伟的生母李秋月带回家时,已经有了李志伟。因为李秋月、李建业两个人始终没有登记结婚,小志伟的户口也就无法申报。不久后,李秋月、李建业二人去广州做生意,但此后,却只有李建业一人回到北京,有人曾问起孩子母亲的事,李建业说他们俩在广州时就已经分手了,他也不知道李秋月的下落。从此,再也没有人见过李秋月。就这样,李志伟被不明不白地留在了李建业父母的身边。等到该上小学时,李志伟还没有户口,无法入校。按照当时的政策,孩子出生后户籍随母,而李志伟的生母李秋月已经下落不明有六年多。为了这事,居委会还专门出了证明,最后好说歹说才帮着把李志伟送进了附近的一所小学。 街坊中有一位姓索的老奶奶,是看着小志伟一点点长大的。她眼含泪花惋惜不已:“作孽呀!要是这孩子在正常的家庭里长大,断不会走到今天。搁着谁,当父母都不应这样没良心。是他们把这个无辜的孩子给害了呀!现在他的爷爷、奶奶也去世了,等这孩子回来后可怎么生活呢?” 如果抛开犯罪事实,李志伟固然令人同情。然而,在任何一个法治国度里,任何一种罪行都无法因为犯法者的身世而得到赦免。 情与法,高洁始终把握得平若止水 刑罚是必须的,但刑罚不是目的。感化和挽救每一个失足的青少年从此远离犯罪,这才是一个刑事法官的天职。2001年8月22日,二审裁定下达:驳回李志伟之上诉,维持原判。 案子审结了,但高洁的工作和生活并未恢复到先前的平静。鉴于李志伟的特殊情况,数月后,她决定约同检察院、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相关部门,一起来到看守所对李志伟进行回访帮教。如此联系多个相关部门,专门回访一个少年犯,这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2002年春节前的一天,当管教干部呼点李志伟的名字时,李志伟一下子竟愣了半天。自从他进了看守所,每一个会见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