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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君权傍落 (第2/3页)
天后由清廉执法队派人来权充。 在调查嫌疑犯过程中,除非得到负责案件的主审官同意,否则不能将嫌疑犯监禁超过三天。 任何人不得在没有理由,囚禁其他人,也不能用什么”国家机密”“上级命令”等,来监禁其他人,就算是监察部大臣思妮,她也要将嫌疑犯所犯的罪名,一一细列出来。 这些都是商议院及民议院制订的,这些平民百姓及商人为了不被屈打成招,所以想出一连串保护嫌疑犯的方法。 对此狼思并没有多大的意见,事实上,狼思对于两院所提出来的方法赞叹不已。 狼思失去律法执行的权力,只是第一步。 在狼思统一天下以来,海琳就不断的剥削他的权力,交到商议院及民议院手中。 狼思突然发现,若果不是海琳正义感强烈,爱民如子,她实在很有资格当一名jianian商的。 她口才好,人又聪明,更经常敲诈人(事实上只得狼思一个受害者),每次见到海琳领者一班议员来议事厅,狼思就知道他将会失去某一项权力。 “朝廷所有政策,全部必须得到民议院通过。” “大汉的国家财富,由民议院负责管理。”“朝廷及民议院,共同负责制订国家开支,各项资源的分配。”“国家的所有开支,不得超过国家总收入的九成半,也不得低于国家总收入的九成”“国家军队的数量,不得超过总人口三十比一的比例。”“在朝廷及民议院同意下,国家进入军事管制状态。 在军事管制下,商议院及民议院可以改变军队和人口比例。”“国家每年军队的支出,不得超过全年国家总支出八分之一。 在军事管制下,商议院和民议院可以改变国家军费比重。”“在外交上,朝廷全权负责与外国的交流,战略同盟及其他事项, 商议院制订国家对外贸易政策,民议院可以在四分之三议员同意下,否决朝廷或商议院所有外交的政策及协议。”大汉国家的财富,现在由民议院控制了。 不过为了一些突发事件,需要钱财应急下,朝廷将留下国家二成的钱财。 在一些紧急情形下,由皇帝负责同意使用。 而皇帝要使用这些应急的钱财,必须事后到民议院解释。 若果解释不被接纳,将可以判罚皇帝违反国家宪章。 本来朝廷的钱财,是由程林负责管理的,现在都交给民议院了。 程林也被重新任命为国防部大臣,因为他已经不再负责财务的支出了。 他的新工作,就是为军队分布物资,以及和狼思一起制订国家的战略。 在每三年,朝廷都要向民议院提交一份财政支出预计,向民议院挖钱,维持国家军队,民生的运作。 而商议院也在每三年,向民议院提出国家的收入情况,和如何挖钱为增添国家财富。 基本上,民议院将会从商议院知道,国家的收入状况后,再决定拨出多少钱给朝廷,作为国家上下的开支。 每三年到了这个时间,两所议院及朝廷都必定是忙个不停。 三方面都斤斤计较,在任何一个可以挖到钱,留住钱的地方,都会展开一连串的争论。 同时间,每次在商讨完国家财政收入及支出后,商议院就会解散及重选,而民议院将会每商讨两次国家财务后,就会重选的。 而每一个议员在商讨国家财政的表现,将直接影响他们再次踏入议院的机会。 所以众人都表现得很卖力,务求得到选民的支持。 除了财务预算外,朝廷上下所有政策,都必须得到民议院的同意。 而民议院内部推出由四十人组成的”审议朝廷政策小组”而这个小组,将会对朝廷发布的政策中,按类别分为四种状态。 首先是默许。 大汉每一地所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情,也不必每次都在民议院内商讨,否则有多少时间都不够用了。 小组为把一些小事,划为默许状态。 划拨这项状态的事最多,例如在某某城市内建一条道路,在那个港口建设鱼市场等等。 这些小政策,将会写在民议院内的”全国政策报告”上,给民议院所有议员知道就行了。 当然,民议院可以将某一些政策重新订位的。 第二是资询。 通常一些影响较大的政策,民议院便会请来朝廷的代表,到民议院解释这道政策实施的前因后果。 在民议院内,所有人会提问,及提供意见。 然后再在议院内动议,是否接受这个政策。 例如建设从邺城到北平长长的马车路,士兵军饷的调节等等第三是修改,通常是在资询后,民议院有些地方想作修改而作出这种状态。 朝廷及民议院均会在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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