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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3/3页)
你是想说你喜欢我,所以不在乎吃我剩下的东西。没关系,你不会说甜言蜜语,以后这事情都交给我来做,你只要把饭做好就行。对了,你今天一早就去砍柴,一定累了,一会儿我赶车去卖柴。” “你?你会赶车?”瞥她一眼,他眼中分明写满质疑。 谢萦柔嘿嘿干笑“是隔壁的王大叔,他说他一会儿要去卖柴,我跟他说好坐他的车一起去。你虽然换了便装,但是城里到处都是锦衣卫的眼线,你每次进城我就好担心。换我去吧,反正也没什么人认得我。” “不行。”他断然拒绝。如果他被人认出来,大不了仗著自己一身功夫,可以马上跑掉,这丫头却是半点功夫也不会,只要被人发现,一定会被抓住。 谢萦柔眼珠子转了转,突然绕到他背后,轻轻在指尖呵了口气,伸到他腋下。 萧离警觉地问道:“干什么?” “你要是不答应,我只有使出『非常手段』了。”她诡笑着,然后十指尖尖,扣到他的腋下。自从有一次无意间发现这个大男人特别怕痒之后,她就把这个当作自己对他的必杀技了。 萧离已经吃了无数次暗亏,这一次岂能让她故技重施,便反手一抓,就将她的手臂按在那里,容不得她动弹。 “哎哟,手腕好疼!你要把我的手骨捏断吗?”谢萦柔哎哟哎哟地叫,好像真的很痛的样子,吓得萧离赶紧松开手回头检视她的手腕。 趁此机会,谢萦柔一下子将双手探到他的腋下,拚命呵起痒来,萧离抵挡不住,只好也耍了一招无赖,将她重重压倒在身下。 “谢萦柔!我现在知道什么叫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了!”他咬牙切齿的低吼。她晶亮的星眸闪烁著动人的光彩,凝眸望着他棱角分明的俊脸,还可以自由活动的右手悄悄抽出来,抚摩著他如刀刻般俊朗的下巴,低声说:“石头,我不想只做一个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笨女人,你明白吗?我是要和你过一辈子,不是要靠你养一辈子,信我一次吧,我能完成任务的。” 感觉下巴痒痒的,她指尖的热度仿佛一把火,可以烧到他整个脸上。 “你这样就脸红了?”她大惊小怪的叫起来。 “别胡说八道!”萧离急忙别过脸去,想站起来,又被她一把拉住肩膀。 “脸红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还怕我看到吗?我觉得很可爱啊。”她咬著指尖吃吃笑。“好,我给你三秒钟考虑。三秒钟里你若是不反对,就算你答应我了。” “什么三秒钟?”他这个大明朝的人对二十一世纪的计时方法根本不懂。 就在这时,她已经快速地倒数计时“三、二、一!时间到!你答应了啊!”她欢呼一声跳起来,萧离急忙拉了她的手臂一下,将她的手一把抓在手中。 “萧离,不许你反悔。”她又开始“耍赖” 沉吟半晌,他终究拗不过那双恳求的大眼。“注意安全。” 谢萦柔再度欢呼一声,搂住他的脖子“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最好了!” 轻轻环住她软玉温香的身子,萧离无声地叹口气。 他曾经是杀人如麻,号称铁血冷面的锦衣卫,却栽在这个小妮子手里。 今生,他只知道一件事,她快乐了,他就幸福了。 ***** 热闹繁华的应天府市集上,王大叔乐呵呵地看着在一旁津津有味数著铜钱的谢萦柔,笑道:“阿卡啊,总共就这么二十几个铜子儿,你数好几遍了,还没有数够吗?” 她兴奋的回话“王大叔,你有所不知,这是我难得一次自己出来做买卖,赚到这么一大笔钱,当然要多数几遍,这样回去之后,我也好和我家石头好好炫耀炫耀啊。” 王大叔却说:“我看你的样子,大概家里生活不错,怎么会落得跑到我们小山沟里买房过日子?你家男人你老叫他石头,他到底叫啥啊?” 听到王大叔说萧离是她家男人,谢萦柔心里开心得很,更卖力的信口编起故事。“您有所不知,我爹啊,想让我嫁给一个有权有钱的大官,可我心里早就喜欢我家石头了,所以就和他一起逃婚出来。多亏您收留我们,还找了间空房子给我们住,否则我们现在还不知道在哪里流狼呢。哦,对了,您就当他姓石好了。” “石兄弟很厉害,那么粗的树干,他两刀下去就砍断了,我们村里最有力气的小伙子都没有这个本事呢。”王大叔啧啧赞叹“你们两个郎才女貌,有情人就该成眷属,逃婚逃得好,反正我家空闲房子多,你们好好住著吧,外人也想不到到咱们村子里来找你们。” “多谢大叔,这几个月多亏您和大婶照顾我们呢。”谢萦柔笑咪咪地将二十几个铜板装在自己的随身荷包里。“我要去帮我家男人买双新鞋,他这两天上山砍树,鞋子都磨破了。” “去吧去吧,拐角就有一家鞋帽店,我在这里等你,天还早,等你回来咱们再走。” 谢萦柔于是蹦蹦跳跳地跑到拐角那家鞋帽店“老板,你这里的鞋子哪一种最耐穿?” 掌柜的笑脸相迎。“姑娘是要男鞋还是女鞋?我们这里有手工做的千层底,卖得最好了。不知道姑娘要多大尺码?” “尺码?”谢萦柔一下子被问住,她从来都没有问过萧离是穿什么尺码的啊。她绞尽脑汁地想,又用手比划“大概是这么大的。” 掌柜的马上领悟,取来一双鞋“那大概就是十寸的,姑娘可以先买去试穿,倘若尺寸不合,可以回来更换。” “好,多谢掌柜的。”拿出荷包,她问清价钱之后,掏出铜板一个个数给掌柜的。 正在此时,那掌柜的脸色一变,盯著她手指上的戒指,小心地问:“姑娘,您这…这戒指挺别致,不知道是从何处买的?” 她一惊,不动声色地扯出笑“这不过是路边小摊随便买的,不值几个钱。掌柜的,鞋子我拿走了,多谢哦!”她付了钱,拿起鞋赶紧出了店,跑回王大叔的马车前,跳上车,连声催促。“王大叔,我们快走吧。” 坐在车尾,右手紧紧盖在左手手背上,手指下的那块凸起就是刚才掌柜问起的那枚戒指。 都怪她粗心大意,把戒指一直戴在手上没有摘下来,竟然忘了应天府到处都有那个人的买卖,倘若被人因为戒指而发现了她的行踪,那可是要招来天大的祸事了。 如果说她和萧离藏起来一是为了害怕朱棣灭口,那么第二个原因就是为了躲避那个人——金城绝。 他那双伤透了心,又极为不甘的深邃黑眸,但愿她和萧离的离开,可以让他渐渐忘记被她拒绝的耻辱和不甘;但愿在这个辉煌的大明王朝中,她能和她喜欢的人安安静静度过一生一世的岁月。 但愿…但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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