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章陆游首徒 (第3/5页)
权重但唯有自身武功才是一切根本你…好生保重!” 紫钰这番话自有其因。 6游七大弟子各有不同出身但彼此间仍对其他师兄弟的实力感到好奇眼下七大弟子中的最强者撇开身分不明的6游徒便是那行踪成谜的五弟子“剑仙”李煜。 至于这追随师尊最久的二师兄众人推测他应当有着强横的武功但此刻紫钰清楚地感应到公理师兄有着地界顶峰的实力却肯定没有进入天位…是故意掩藏吗?不!从他之前的出手看来不像是隐藏实力。 那究竟是为何?天资不下于己当自己融会白鹿洞、龙族两家武学复得阿朗巴特魔震之助将实力推进至天位的此刻这名一直也领先自己的二师兄怎会变得这般脓包了?莫非真是cao心军务导致武功停滞不前么? 带着未解的疑惑紫钰乘龙破空而去继续赶赴追捕四十大盗余孽的工作。师妹临去时的话公瑾全然能明了而话意中隐含着的些许惋惜与轻蔑他也绝对感受得到只是… 公瑾转向身后道:“四铁卫如今何在?” 四铁卫之一的蒋忠道:“禀元帅老大仍未能分身前来;残缺二哥在执行您先前的命令保护曹寿;可莲四妹已预备前往自由都市了。” 在崇拜的元帅驾前蒋忠的语气十分恭敬。恐怕没有多少人晓得素来跟随在公瑾身侧的四铁卫除了他蒋忠之外都只是伪装的假货。四铁卫之名成于百年前当时公瑾甫就第二军团长之职身边仅有蒋忠一名亲信只是因缘际会或尊崇、或承诺、或报恩公理网罗了三名高手众人合力将西北一带的大小反抗势力扫荡殆尽才开创今日的局面。 亦是在局面稳定之后公瑾才任由这三名高手离去彼此间虽维持着一定的联系但却也没有什么重大事故需要再将这三人召回为了保守秘密公瑾在军中另挑选三名好手披甲蒙面以示四铁卫从未离身。 “传令给可莲务必设法狙杀四十大盗的贼酋兰斯洛必要时残缺可以放下他禁宫侍卫长的职务先去协助可莲一臂之力。” 调动四铁卫这对公瑾而言并不寻常。蒋忠对同脐信心十足因为那三人就强横过他千百倍公理大人说过阿朗巴特魔震后三人中的任一个都有天位实力。实力上足以应付一切只是蒋忠仍有担忧之处… “你担心他们的武功太强我不能驾驭?”一眼看穿忠心部属的担忧公瑾微微一笑。在这极度注重个人力量的时代多数人也会和蒋忠有同样忧虑:仅有地界修为的自己怎有资格统率三名天位高手? 想法被元帅看穿蒋忠这才惊觉自己的大不敬忙解释道:“其…其实也没关系武功并不是最重要的我听说统领麦第奇家的旭烈兀元帅目前也仅有地界修为所…所以大人物的武功不必太…” “不!诚然我这六师弟修为只在地界但这并不代表他就该被小觑。” 公瑾道:“锋芒早露只是徒招败亡而已以他的天分加上阿朗巴特魔震之助要进天位相信不难做到他是故意停留地界好加强锻链自身啊!”说到此处公瑾心中不禁有一丝喟叹。 (当今艾尔铁诺众皇子里真要能说成器的也只有这私生在外的他要是能由他继承王位将来我也就可以放心离开这西北之地了吧…) 而想到六师弟旭烈兀另一个念头在脑里冒起。 (权谋、权谋…自来权、谋不分家要保住权位在武力之外谋略才是最重要的这点紫钰你或许还无法体会吧!) 现蒋忠仍是一副不安表情由静思中清醒的公瑾微微一笑。 “不用这样担心啊!用人之道先就在于信人。若是我只能对一些才干不如我之人放心那莫说四铁卫我便连驾驭这第二军团的资格也没有啊!”再次对元帅的气度心折蒋忠应声后率着那三名伪扮铁卫离去。 亦在众人都离去后公瑾才认真思索起一个绝对隐密的问题。 (6游徒…哼!当初的事还有活口吗?) 一路往北门天关行去源五郎与妮儿的行程没有预期中的迅那些层出不穷的暗杀者是导致这状况出现的一大原因。 暗杀者本身并不具什么威胁但出手将他们轰下却是件浪费时间与心力的事对源五郎来说这样也不错总好过每日心上人脾气无处泄石头全砸在自己脑袋上。 可是连续十几天过后妮儿也大喊吃不消与武功无关只要一想到不管自己在做什么或是走到哪里都有人紧蹑在后甚至就在旁窥视那种精神上的不快感就教少女难以忍受。 暗杀者未必是什么武功高手甚至有许多时候几十名村夫村妇挥舞镰刀、锄头就这么偷袭过来他们未必晓得眼前两人是什么人却知道假如杀掉这对男女可以换取他们十世也花不完的金钱解除他们年年向地主交租的恐惧。 面对这样的袭击者妮儿感到荒唐但实际与这些人动手又绝对是个叫人笑不出来的问题。除了不愿对他们动手外源五郎亦分析过出手的后果:只要妮儿杀伤了这些里头的任何一个花家绝对会大肆宣传把妮儿讲成一个暴虐不仁的杀人女魔头。 光是应付如附骨之蛆的暗杀者就已令妮儿感到身心疲惫假如整个艾尔铁诺甚至全天下的所有平民百姓也将己视作人民公敌那她可真不知道该怎样才好了。 那么不动手只是逃这样可以解决问题吗? 源五郎又提出一个疑问“纵然你有心避开但如果你的敌人一路追去顺道大量屠戮无辜之人却又把帐全记在你头上让你成为千夫所指妮儿小姐你会有什么感受呢?” 妮儿瞪大眼睛全然答不出来。她与兄长兰斯洛个性类似尽管不笨却也不是多爱用脑筋的人哪里想过世上会有这么复杂的状况? 动手也不是不动手也不是那究竟应该怎么办才好呢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