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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二章普通法特例法和宗教 (第2/3页)
在报纸中指出,任何人不可能预知未来发生地一切事情,只有吃一践才能长一智,也只有出现了问题才能针对问题来修订律法。 江东派却辛辣地反击道,到底要让百姓们(现在这些士人也迫不得已认为自己是百姓的一部分。)损失多少才能让律法完善?而如果律法永远不完善,那么是不是就要百姓们永远承担损失? 吵到最后,争论开始变成新旧两大学派的大争论,保守派利用激进派好不容易暴露出来的问题,集中火力猛烈抨击,激进派利用自己在舆论和“学术界”的优势奋力反击。到了华夏三年夏天。谁也说服不了谁的两派再也不愿意这样无休止地争吵下去,他们都把目光转向曾华,各自把意见整理完整,提请曾华决断。而在这次大争论中已经意识到华夏立法、司法体系缺陷性的华夏三省和大理寺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要求进行修正和改进。 曾华接着这些文书报告,心里也是嘀咕不已。他在异世不是法律专业的,只是在异世网上学得半吊子地水法律知识。但曾华毕竟是一个多了解上千年历史的人,他非常明白法治社会和人治社会最后走向的趋势法治这个基础却不能废弃!这是曾华给自己说得第一句话,但是怎么样进行有效的法治,而不是进行某种虚假的法治呢? 曾华慢慢总结自己在异世所受的一些法律教育和感想。法治不是以德服人。但也不是否定道德,因为很多法律是以人和社会的道德观念为基础的。它是以严谨的规范和严酷的惩戒来约束人们地行为。以便保证百姓的权利。 但是法律地标准是什么呢?平等、公正?曾华心里一点底都没有,这个时候他开始有些后悔,当年多学点法该多好。 当他收集所有的争论文书报告时,发现保守派领袖谢安提出一个建议。将乡俗惯例也列入法律范畴之内。以便弥补现行法律的漏洞。这个建议让曾华突然想到了他以前在异世网上看到的有关海洋法系和大陆法系地争论,也突然领悟到自己准备修撰一部包罗所有准则地民法是不由自主地学习拿破仑编撰《民法典》的行为。 到了这个地步,曾华就开始思考准备把华夏的法律体系带向哪个方向?曾华根据自己以前的所知所听总结了两大法系的特点。 大陆法系,好像是以法、德国为例,它好像强调判案必须有法律依据,强调立法和司法分工明确以及强调制定法的权威,这个法律体系相对而言适用中央集权(而且从历史上来看,中央集权的国家都喜欢采用大陆法系)。 而海洋法系除了制定法律之外,还采用判例法。也就是法官的判案也可以做为法律依据,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法官也拥有一部分的立法权。而且相对大陆法系来说,海洋法系更重视律师地作用,做为原告和被告的代理人和辩护人。他们在诉讼程序中占据某种程度的主导地位。 该用哪一种法律体系呢?每一个法律体系的优缺点一直争论到二十一世纪也没有争出个结果。做为一个法律的门外汉,曾华实在是难取难舍。 看着曾华犹豫地样子。转任尚书省国事秘书地曾纬看在眼里,便开口劝道:“父亲,你到底犹豫什么呢?” “我在犹豫我们的法律今后将如何走向?因为我们现在必须确定法律地基础思想,而这个思想一旦确定,我们的司法、行政甚至和习俗都将受到影响,所以我要慎重。”曾华站在花园里,沐浴着长安夏天的朝阳。 “父亲,我曾听你教诲说,每一段时期评判对错的标准都不一样,就是我们现在建立的律法过去数十上百年说不定还要修改,父亲,依孩儿看来,律法只有不断地修改才能与时共进。”曾纬斟酌再三才说道。“你有这个想法我很欣慰。”曾华知道曾纬想说的意思,以曾华开国君主的地位,只要曾氏王朝延续,他现在制定的法律就会永远有效,任何一个想修改它的人都有一道难以逾越的阻碍。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曾华现在制定的法律越完善,一旦出现问题,后果就越深远。所以曾纬才委婉地向曾华建议,不必过于追求完善。 “我现在有五十三岁了,花甲之年,心里的执念反而越来越大了,我总想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完,但是我没有想到,或许做的越多将来却会错得越多。”曾华背着手。站在花园里望着远处的龙首原,那里还在修建着新王宫-大明宫。 曾纬看着曾华满头的华发在风中微微飘动着,心底的那根情弦悄然地被拨动,曾纬一直认为自己的父亲总是有一种非常沉重地危机感。这种担忧华夏千年之后的危机感让自己的父亲东征西讨,南征北战,然后又费尽心思建立一整套截然不同的政治、思想体制,而且为了这套体制不惜各种手段铲除和压制异己,保证这套体制的顺利施行。 自己的父亲处心积虑地到底在担心什么?曾纬在心里暗暗地想道,但是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父亲的目光是异于常人。总是能看透历史的迷雾。 “纬儿,你今天的话让我清醒不少。如果**之过急。说不定反而恰得其反。”过了许久,曾华终于收回了目光,转向曾纬说道:“我能做的就是打开一扇窗户,让阳光投进来。只有看到了阳光。人们才会知道什么是黑暗,也会知道该追求什么了。” 第二日,曾华在中书省地大会堂召开三省和大理寺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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