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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故人 (第3/3页)
;荆佩和林环却万事求稳,反对我去冒险;两方各持己见,不肯退让,去不去的决策又推到我这里来了。 “去!” 我一个去字出口,才发现自己骨子里其实也是个喜欢冒险的人。老是做一些明知有危险却又忍不住想去做的事。 巫教的神庙居于城西,坐落于与王廷遥遥相对的山顶。据说那神庙的大体框架并不是人为支起的木柱,而是一棵独林成林的大榕树枯死后略做整理改成的。支撑神庙的框架是一体出来的榕树树林,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这个奇迹在巫教已经延续了两百多年,跟那条也已经活了两百多年的食人青蟒一样,都成为巫教教民信仰崇拜的象征之一。 我无暇赞叹这座神庙的神奇之处,目光就已经被设在天井处的巨大水晶祭坛吸引住了。那水晶祭坛造成山形,显然经过了极细致的打磨处理,晶莹剔透,如果不是其中心处有团雾气,它几乎完全是透明的。 山形的最顶端,透明度最高,往下白雾愈浓,到它只有一人高的地方,几乎已经成了纯白,白色越深,转为银灰,银灰再下就是青灰,青灰再下便是深绿,绿到浓处,就化成了黑色,黑色的底座雕了两个环绕祭坛的半圆沟漕。 这座祭坛,美丽至极,光耀至极,只是即使它被洗刷得再干净,依旧掩不住其血腥气。 “这是活祭用的祭坛?” “嗯。”羌良人似乎也不愿意在这祭坛下久呆,领着我们穿过神堂,向神庙深处走去。这神庙里重门迭户,大间套着小间,前进挨着后进,门贴金箔,柱镶碧玉,壁悬珠络,梁垂宝串,竟比王廷还富丽堂皇。 羌良人给我介绍三位驾临的祭司,七十多岁的第一祭司,名叫阿乌,是一位教坛里断舌侍神的老前辈;第二祭司却是羌良人自己的教养恩师,名叫彝彝,专修蛊道;第三祭司名叫阿曼,目光灼灼,满面精干之色,整个宴会都是他在主导;本来这次夜宴应该有四位祭司主持,但第四祭司却没有出现。 教坛祭司倒也爽快,酒过三巡,就直接表达了请我不要给白象王后治病的意愿。 他们并不知道白象王后的病另有蹊跷,只是被我用两天工夫就令白象王后清醒的表面现象吓了一跳,所以才派羌良人请我来。 “当然,我们也不会让你为难的。” 阿曼劝说一阵,拍了拍手,几十名侍女捧着一只只袋口宝光闪闪的袋子走了进来——不止我面前有,跟着我来的荆佩、林环和众虎贲卫每人都有只或大或小的宝袋。 众人都是长安出来的,自然识得其中之物的价值,不禁咋舌:好大方的手笔! 可也正是因为他们对白象王后的病情的看重,让我意识到她绝对有能力将巫教打压到残废。相对于国家的侵略力来说,文化的腐蚀更可怕。这个人,不能不治。 主意既定,这事自然不能顺他们的意。三位祭司里,不能说话的阿乌急得比手画脚,彝彝不动声色,阿曼眼里却是狠意一闪。 宴会还在继续,与宴的人却都已经失了兴致,我正措词告别,堂外突然走进一个人来,那人一面走一面带笑赔礼:“抱歉抱歉,被琐事耽搁了一下,我来迟了。” 这人说的却是汉话,定睛一看,却是在王廷宴会上有过照面的熟人,教坛的第四祭司阿诗玛。阿诗玛显然对汉家的礼节比较熟悉,一进来就先见了礼,然后再酹酒劝饮。 “云郎中,这是我们这里特有的芝衣酒,长安可喝不到,你觉得味道怎么样?” “很好。”我抿了口酒,觉得阿诗玛的声音兼有男子的醇厚和女子的和悦,听在耳里十分受用,听了还想再听,告辞的念头竟是不知不觉地消失了,而且觉得与他交谈是件令人愉快的事。 我心里一动,转头看了荆佩等人一眼,他们却对我和阿诗玛的谈话并不在意,注意力都在堂下异国风情的歌舞中。 阿诗玛见我转头去看别人,便呵呵一笑,颇有自豪之意:“云郎中,我南滇国小民穷,什么都不如上国,只这歌舞曲艺,却有与上国不同的风韵。” “南滇人人能歌,人人能舞,孔雀舞艳绝天下,这盛名我是知道的。”我晃晃酒杯,对羌良人一笑:“据说贵教喝酒是不用酒杯的,都是众人围着酒坛用芦苇秆从缸里吸酒。办这个完全汉式的宴会,你可辛苦了吧?” 羌良人微有讶色地看着我,阿诗玛笑道:“想不到云郎中对我教风俗也有了解。不错,这芝衣酒我教中人是不用酒杯喝的,只有用芦苇秆就着封酒坛才能喝出真正的美味来,云郎中要不要试试?” “这世上新奇的世事大多危险,云迟胆子小,不敢乱试,这便告辞了。” “且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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